

新浪財經訊 7月25日上午,農夫山泉致信新浪財經就通州蟲卵事件做出說明,稱“瓶內”現蟲卵的描述與事實有本質差別,并聲稱蟲卵非生產原因造成,而是在經銷商或小店內存放不當造成。以下為聲明全文:
農夫山泉蟲卵事件追蹤:小店現場索要1萬錄音媒體來源:新浪播客農夫山泉通州“蟲卵”事件真實情況說明
7月21日通州李先生購買了批號為201106061818E5的550ml裝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在瓶口密封螺紋外側(非瓶內)發現蟲卵(見照片),以此為由向農夫山泉員工索要1萬元,并揚言“要整個北京的人都知道你的水有問題”(有小店內現場錄音為證)。我公司代表查驗后認為:蟲卵非生產原因造成,為后續銷售環節引起。我公司愿意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該事件,但拒絕不合理的索賠要求。李先生遂將該事件披露給《法制晚報》。《法制晚報》以《農夫山泉有點兒“蟲”—礦泉水瓶蓋藏蟲卵 廠家懷疑儲藏、運輸環節出問題 通州地區下架同批次水》為題報道了該事件,引起了消費者的廣泛關注。
針對此事,情況說明如下:
一、事件經過:
7月21日,我公司北京辦事處接到消費者李先生來電反饋,其在通州中山街一小店購買的農夫山泉瓶裝水內有蟲卵。
當日,辦事處業務主管前往小店處理。消費者李先生要求我公司賠償1萬元,并聲稱“到我這環節把這事掐住”,否則就要“整個北京的人都知道你的水有問題”。 我公司業務主管查驗產品后認為:蟲卵非生產原因造成,為后續銷售環節引起。我公司愿意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該事件,但未答應不合理的索賠要求。李先生堅持1萬元賠償不愿離去,影響了小店正常營業,最后公安到場方才離開。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我方工作人員收回了該小店存有的5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
之后,消費者李先生聯系了《法制晚報》。
7月22日下午,《法制晚報》以《農夫山泉有點兒“蟲”》為題報道了該事件,該報道的描述要點為:1、多瓶農夫山泉瓶內驚現蟲卵;2、該批次的數百箱產品進行下架處理。
報道出來后,網絡媒體大量轉載,大量電視和平面媒體進行了跟進報道,截止到7月24日下午17時30分,百度搜索轉載新聞已經多達400條,土豆網相關視頻點擊超過30萬次,引起了全國各地農夫山泉消費者的不安和質疑。
二、對報道失實部分的說明:
我們認為,該報道在下述兩方面與事實存出入:
1、農夫山泉“瓶內”現蟲卵的描述與事實有本質差別。
蟲卵位于瓶口外側螺紋,屬瓶口密封面以外。蟲卵并未在瓶內。 “瓶內”,“瓶外” 一字之差引發了消費者的不安。
根據蟲卵位置可以判斷,蟲卵非生產原因造成,而是在經銷商或小店內存放不當造成。李先生一萬元的賠償要求,及其恐嚇性的態度,我公司不能支持。
2、產品下架更與事實不符。
收回事發小店內的五箱農夫山泉是我公司員工的主動行為,非政府強制性行為。“通州下架數百箱”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三、我公司對此事的處理態度
1、我公司將始終懷著對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處理此事。不論該問題是否發生在生產環節,我們都將依據相關規定對該消費者進行安撫和慰問。
2、新聞以事實為準則,企業以品質為生命。我們始終是一個視產品質量高于一切的企業,新聞媒體也應該準確傳遞事實的真相,否則傷害的不僅是農夫山泉,還有廣大消費者以及新聞事業本身。
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