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二等票座位竟在餐車車廂,今年5月,江蘇如皋市民楊金柱狀告鐵道部。5月24日,該案在北京一中院公開開庭。7月29日上午,楊金柱告訴記者,他狀告鐵道部的官司終于打贏了,“在判決生效后15天內 ,鐵道部要對我當時信息公開的要求作出答復,我現在就等他們的回復結果呢!”
2010年10月31日,楊金柱花了301元,買了一張D309動車組火車票二等票,票面信息顯示他的座位是8車廂8座。11月1日晚,楊金柱從北京南站登上D309次動車,剛上車他就發現,8車廂是餐車。
楊金柱感覺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就給鐵道部寫信要求信息公開:鐵路部門賣餐車的座票,依據到底是什么呢?隨后,他向鐵道部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但申請發出去15天后,對方依然沒有明確回復。于是,他決定起訴。
今年5月2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楊金柱訴鐵道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一案開庭。今年7月12日,楊金柱收到了一審判決,“看到法院支持了我的訴訟請求,還是比較欣慰的。”
在這份判決書中,北京一中院認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而本案中,原告楊金柱的申請在15日之內未得到答復,目前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鐵道部進行過答復。故而,法院作出判決,責令被告鐵道部在判決生效后15日內,對楊金柱于2010年11月5日申請的內容依法作出答復。
“我在15天內沒有上訴,北京一中院說鐵道部也沒有上訴。”楊金柱說,這也就意味著判決已經生效,15天之內也就是最晚8月初,鐵道部必須給他作出答復。
“最終我竟然告贏了鐵道部。”楊金柱說,“如果動車再賣餐車票,就可以質問他們依據,有我的這份判決,大家就可以找鐵道部討說法了。”據《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