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鐘晶晶)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被查出存在違規收費。發改委昨日披露,近日發改委會同部分地方物價部門于7月中下旬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了暗訪和檢查發現,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及興業銀行等仍存在違規繼續收取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的行為,該行為已違反相關價格法,目前價格部門已責令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多收費用退還客戶,并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發改委稱,在檢查中發現中國工商銀行吉林分行、內蒙古分行,中國銀行山西分行、寧夏分行,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分行、河北分行、北京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下屬部分營業網點,仍繼續收取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
此前3月9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改委下發《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22號文),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2011年7月1日起取消包括掛失費等在內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
發改委在檢查中還發現,中信銀行總行、興業銀行總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違反規定,擅自推遲取消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的時間,分別致使其銀行營業網點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費,“對上述三總行的違規行為,發改委將依法給予嚴肅處理。”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政府監管部門的規定,不得擅自推遲執行監管部門的文件規定。
就此,發改委昨日也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22號文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7月1日以來的違規收費,特別是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手續費要全額退還給客戶。
■ 背景
價格管理新規尚未出臺
依據2003年銀監會與發改委下發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續費屬于市場調節價,商業銀行總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但此后商業銀行的收費引起公眾諸多不滿。
去年8月,發改委首度明確表態,商業銀行在制定或調整涉及公眾利益的服務收費項目時,應審慎調整有關收費標準,并表示發改委已與銀監會起草了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并將盡快出臺。該《辦法》規定,對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務實行免費,而涉及公眾利益的則需要聽證。該法規也被外界認為是政府部門重新規范并打擊銀行亂收費的重要法規條文,但截至目前該《辦法》仍未出臺。
今年3月9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改委下發《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類34項服務收費。本報記者 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