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據《北京晚報》報道,作為央視大火第二批被公訴的被告人之一、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原主任羅龍,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原定昨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由于一合議庭成員患病不能參加,庭審被臨時取消。檢方指控,羅龍在已發現用于央視新址工程的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的情況下,卻不深究,致使不合格保溫板仍被用于該工程的幕墻施工,導致央視配樓失火后,火勢迅速蔓延。
未阻止不合格保溫板使用
訴訟材料顯示,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羅龍擔任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主任期間,負責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文化中心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公訴材料顯示,早在2007年6月,北京市質量監督局就已通報了該工程進場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但羅龍在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的過程中,卻未對該工程建筑是否使用過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等問題進行核實,也未能對已使用材料提出抽查檢測的意見和建議,因而未能及時糾正并阻止該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致使價值人民幣100余萬元的不合格保溫板仍被用于該工程的幕墻施工。
不合格保溫板致燃燒迅速
去年2月9日央視配樓失火后,燃燒主要集中在配樓的保溫層。據記者了解,達標保溫板過火后會變形,不會充分燃燒,但由于該工程大量使用了阻燃性能未達到要求的保溫板,導致燃燒范圍迅速擴大,給之后的控制、救援、撲救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大火迅速從樓頂蔓延到整個大樓,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筑物燃燒速度最快的一例。
公訴機關認為,羅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央視大火案發生后,檢方對5名涉嫌瀆職的北京市建委、質監局干部立案偵查,最終只對其中的羅龍提起了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