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楊文曾虛弱地辯解說:“錢是我個人的。”
2008年3月4日,初春的北京正是春風宜人、拂面不寒的時候。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的辦案人員,此時剛剛卸下了一副重擔。由北京市檢察院交辦、他們立案偵查終結的犯罪嫌疑人洪楊文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
犯罪嫌疑人洪楊文,男,42歲,遼寧省鞍山市人,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犯罪嫌疑人盧嘉啟,男,57歲,北京市人,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檢察機關指控,洪楊文涉嫌貪污共計7922萬余元人民幣,涉嫌挪用公款共計519萬元人民幣,洪楊文伙同犯罪嫌疑人盧嘉啟涉嫌共同貪污公款共計4930.7萬元人民幣。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于2007年2月23日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同年5月22日將該案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舉報11年前的事
2005年春節的一天,京城還沉浸在節日的氛圍中。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接到一個涉案上億元的舉報,立即召集檢察干警開會討論案情。會上決定由永光和曉鋒負責此案。
舉報內容很簡單,是舉報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房產處處長洪楊文涉嫌侵吞國有資產“都市芳園”房地產項目,資產價值上億元。如果舉報屬實,這可算是驚天動地的大案了。像獵人看到了遠方的獵物一樣,永光的心情頓時激動起來。
經過對舉報線索的分析,永光在興奮的同時也感到了壓力。一是案件線索跨度大。舉報的事情發生在1994年,已經過去了11年,許多原始證據必然難以查找;二是被舉報的公司——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1999年就已經被吊銷,其總經理梁某已經外逃,至今尚未歸案,關鍵人物的消失勢必帶走很多關鍵證據;三是被舉報人洪楊文現在下落不明,查找的難度很大。
接受了任務后,永光和曉鋒一頭扎入了浩瀚無邊的查證工作中,這一查便是一年多。其間,他們先后走訪了規劃委、建委、開發商等相關部門和人員,調取相關的工商檔案等材料。
在查證“都市芳園”項目的同時,他們沒有忘記對洪楊文基本情況的調查,不久終于得知了洪楊文的下落。原來,他們苦苦尋覓的犯罪嫌疑人洪楊文此刻正在酒仙橋附近開公司、做老板。
永光和曉鋒壓住內心的喜悅,立即展開對洪楊文所注冊公司的調查。這一查著實讓經驗豐富的他們大吃了一驚,也著實辛苦了一場。
為變公為私,僅“都市芳園”一個項目的資金流向就被洪楊文他們搞得如此復雜。
第一次正面較量
洪楊文投資注冊的公司叫北京東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虹景科技公司),是一家專門做背投電視設備的公司。
永光和曉鋒通過調查得知,東方虹景科技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3日,法人代表正是洪楊文,工商登記顯示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萬豐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豐聯合公司)以貨幣出資450萬元;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以下簡稱興辰東方集團(11.73,-0.34,-2.82%,吧))以貨幣出資450萬元;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銳高智公司)以貨幣出資100萬元。經對東方虹景科技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發現,實收資本1000萬元由萬豐聯合公司出資480萬元,興辰東方集團出資520萬元,未見思銳高智公司的出資款。
萬豐聯合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日,法人代表為洪楊文,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其中,洪楊文出資300萬元,分別為109萬元貨幣出資和191萬元實物出資。經查證,該公司幾個出資人均未實際出資。實物出資的2891萬元均是各出資人在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購買的“都市芳園”房產。而這些房產早已由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銷售給他人。洪楊文出資的109萬元貨幣資金,也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為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所屬全資子公司)的投入。
股東之二的興辰東方集團成立于1995年10月20日,系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代表為張長林(后變更為李邊卓),注冊資本1000萬元,出資單位為北京東方興辰經濟發展集團。1999年12月28日,被北京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收購,收購后注冊資本增加到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洪楊文。
股東之三的思銳高智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5日,注冊資本200萬元,其中洪楊文貨幣出資150萬元,崔某貨幣出資50萬元,法人代表洪楊文。其間,洪楊文正擔任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以下簡稱招商大廈)法人代表,他直接從招商大廈支出200萬元人民幣,用于注冊思銳高智公司。
緊接著,永光和曉鋒通過調查又得知,洪楊文在上海還有生意往來。順藤摸瓜,迅速又查明了他挪用國有資金210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北京萬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個人注冊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并參與經營的犯罪事實。
2003年9月,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法人代表王麗萍(洪楊文岳母),注冊資金500萬元,其中北京萬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00萬元,北京東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出資100萬元。經查,北京萬豐投資管理公司投資的400萬元中,有140萬元是從中興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亞運村營業部用國有資金轉入,另有70萬元從北京興辰東方裝飾工程集團轉入,剩余190萬元無法確定資金性質。綜上,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冊資金中有310萬元來源于國有資金,國有資金比例占上海時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的62%。
至此,永光和曉鋒認定,洪楊文肯定涉嫌重大犯罪。2005年12月11日,永光和曉鋒獲知,洪楊文剛剛從上海回到北京家中,立刻組織人員去抓捕。
第一次審訊洪楊文并不順利。關于挪用公款的事情,他只是推卸為經過當時的領導同意,卻拒不交出公司的賬目。審訊工作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