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規定,哈爾濱出租房屋的房主每月須繳納所持有房租租金5%~12%不等的個人房屋租賃稅(以下簡稱“租房稅”)。
哈爾濱市民對于《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是否理解并認可?《辦法》出臺后的執行情況如何?《辦法》的出臺是否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
“這個稅就算有也沒法管理”
6月11日,記者查到一個提供哈爾濱地區租房信息的網站,并根據網站提供的租房信息隨機撥打了10個電話,其中6個電話是房主本人的手機號,4個電話是房屋中介經紀人的手機號。
當記者以房價過高為由詢問“是不是房主要繳納租房稅”時,6位房主中,4人明確告訴記者哈爾濱沒有租房稅,一位房主誤認為租房稅是押金并表示必須要交,還有一位房主對此不置可否。4位房屋中介經紀人中,一人明確表示確有租房稅,另外三位經紀人表示,哈爾濱根本沒有租房稅一說,其中一位經紀人還告訴記者,“這個稅就算有也沒法管理,你說你是房東的親戚不就得了”。
記者還在某高校隨機采訪了十余位即將畢業留哈工作、正在租房子的大學生,他們大都表示,沒有聽說過租房稅。
試點效果不理想
記者了解到,在6月1日《辦法》正式出臺之前,征收租房稅的工作曾在哈爾濱市的幾個區域內試行過一年。
2009年6月,作為試點,由哈爾濱市南崗區20個街道辦事處代征租房稅,各街道辦設立專門窗口,開始提供一站式征稅服務。該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試行一年,租房稅收取情況并不理想,“前來納稅的人寥寥無幾,街道辦也沒有任何強制執行的權力,對于不交稅的行為無可奈何”。
不僅是南崗區在租房稅收繳上遇到困難,該市的香坊、道外等試點區域在這方面也遇到不小的挫折。香坊區一位街道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試點期間,不少房主接到繳稅通知后就和租房人修改租房協議“降低房租”,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甚至還有的房主謊稱把房子借給了親戚居住,自己根本沒收錢從而徹底不交稅。
租房稅為何收取困難?哈爾濱市道外區一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除了部分房主納稅意識差之外,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不夠也是原因之一。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法》中對各責任單位有著明確規定,租房稅由街道辦事處代為收繳,但需要房產、工商、公安派出所等部門的協助配合。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各部門配合不協調,信息溝通不暢等具體問題,給租金定價、征收等環節帶來不小麻煩”。
收稅不多爭議不少
雖然租房稅征收上來的不多,但遭到的議論卻不少。有說法認為,哈爾濱市征收租房稅將提高納稅人的負擔。對此,哈爾濱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事實并非如此,租房稅的征收大大降低了納稅人的負擔。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租房稅不是一個新開征的稅種,而是對個人房屋租賃行為應當繳納的各項稅收的統稱,其中涉及的各項稅收,地稅機關過去一直在征收。此次出臺的《辦法》是哈爾濱市在參照其他城市成功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個人房屋租賃稅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的具體措施。根據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市場的實際情況,《辦法》規定的個人房屋租賃稅收計稅方法體現了低稅負、寬稅基、惠民生的原則,降低了納稅人的負擔。根據國家稅收政策規定,個人房屋租賃應納各項稅收的法定綜合稅負率約為20%左右。而哈爾濱市對個人房屋租賃稅收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規定的綜合征收率最高為12%,最低為1%,按照最高綜合征收率計算,低于國家法定稅負率8個百分點。
另外,對于租房稅將抑制炒房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這一說法有些夸大《辦法》的初衷。“《辦法》只是為了更好地加大管理力度,強制規范個人繳稅行為。”這位負責人說。
專家建議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
“‘租房稅’應當收取,而且這個稅也一直都在收。”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佳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繳納租房稅是納稅人的義務”。
王佳慧一直關注著哈爾濱租房稅的征收工作。她認為,稅務部門在租房稅的征收過程中,應當在人力、物力、技術等多個方面下功夫,確保《辦法》的貫徹落實。“征收‘租房稅’,除了要做好宣傳,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工作。”王佳慧說,扎實、準確的登記信息是租房稅征收的保障,要想做好各部門的聯動,還要確保登記信息的部門間共享,從而防止漏稅、逃稅的發生。(記者 郭強 張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