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區土地永遠喪失了耕作能力
符史憲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若按租期10年計算,福耀硅砂公司補給村集體的土地“出租”金僅為160余萬元;而這塊土地若種植西瓜每畝每年可收益3000元以上,加上土地租金至少每年每畝400元,只種西瓜就可收益230余萬元。
全美村村委會主任符史憲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獲得石英砂礦開采權后,并不是以征地的方式來獲取土地使用權,而是以出租的方式租用這片土地,從2003年開始,租期為十年。符史憲說,這塊土地的性質原本為農村集體用地,但是當時的文昌市政府為了引進福耀硅砂公司,把這片土地定性為爭議地,進而又劃歸為國有用地。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福耀硅砂公司獲得了土地的“正當”租用權。
符史憲說,福耀硅砂公司支付給農民的土地租金可謂“低廉”。按照公司與農戶的協議,這塊土地每年每畝租金僅為280元,一租就是十年。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若按租期10年計算,福耀硅砂公司補給村集體的土地“出租”金僅為160余萬元;而這塊土地若種植西瓜每畝每年可收益3000元以上,加上土地租金至少每年每畝400元,只種西瓜就可收益230余萬元。
據龍樓鎮負責人介紹,根據文昌市政府與福耀公司簽訂的合約,除了將2平方公里的石英砂礦地租給福耀公司采礦外,還要預留2.06平方公里作為該公司的開采砂礦基地。由于該地石英砂礦礦質好、含量高,僅利用占礦土3%的選礦作業后的尾砂和初期剝離表土回填采空區,根本不能進行復墾,使這塊土地永遠喪失了耕作能力,礦區原來的土地性質和用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樣一種改變土地性質,以出租方式出讓土地采礦的做法,是把遺留問題讓地方政府“買單”。
“以租代征”采礦踐踏農民權益
租地期滿,農民面對的將是一塊無法復墾的“爛攤子”。“這就好比是借給你一部手機,還回來卻成了一堆零件。”符向明作出了一個生動的比喻。
為龍樓鎮當地村民最為憤慨的是,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用“以租代征”的方式獲得土地采礦后,在其長達8年的生產過程中,對周邊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礦區看到,采砂后形成的“礦湖”四周被生產初期剝離的地表土、脫泥作業產生的泥以及選礦作業后的尾砂堆滿,而這塊地方原本是當地百姓用來種植林木和西瓜的農用地。在“礦湖”的另一側,能隱約看到大片的耕地被撂荒。據全美村的村民介紹,被撂荒是他們一個生產隊的二百畝耕地,原本的道路被“礦湖”攔腰斬斷,導致村民無法耕作。
“我們氣憤的是福耀公司獲取了那么高的利潤后,在修路問題上卻非常吝嗇。盡管出了一些錢,但是修路完全是為了方便福耀公司生產運輸。”全美村村民符史德說。
福耀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對村民的訴求表示理解。公司投資修路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方便自己企業生產運輸,但是也希望能把企業采礦獲得的一部分利潤留給當地農民。“我們計劃留出10%至20%的利潤返還給農民,讓他們自主開發采礦后留下的‘礦湖’。”
龍樓鎮黨委書記符向明介紹說,“以租代征”行為已經嚴重踐踏了農民的利益。福耀公司對當地礦產資源的開采已經改變了土地的性質,租地期滿,農民面對的將是一塊無法復墾的“爛攤子”。“這就好比是借給你一部手機,還回來卻成了一堆零件。”符向明作出了一個生動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