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
會議認為,去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費的政策措施,有效激發了城鄉居民的消費潛力,促進了家電、汽車、住房、節能環保產品等行業的生產和結構調整,使人民群眾特別是農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對我國經濟企穩回升發揮了重要作用。會議指出,明年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仍然很多,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仍然需要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總的原則是,促進消費的政策必須進一步加強,現行政策大部分要繼續執行,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和困難群眾的消費支持,并且根據經濟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對一些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完善(見右表)。
這次有關汽車消費的調整中,小排量車購稅的減免幅度收窄了(原稅率是10%,今年的優惠是減按5%征收),顯示刺激的力度在減弱,國家更強調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的政策。而按國家之前公布的補貼辦法,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消費者將符合條件的老舊汽車、“黃標車”交售并換購新車的,國家將分別給予3000~6000元補貼。“以舊換新”的補貼以翻倍的額度提高,業內相信這和2009年換新進展緩慢有關。一方面,部分消費者選擇了另外的汽車刺激政策使“以舊換新”受到制約,另一方面,由于補貼標準偏低,車主寧愿作為二手車賣給車行也不去換新。
國務院對消費政策的八項調整
(1)繼續實施家電下鄉政策。大幅提高下鄉家電產品最高限價,進一步完善下鄉家電產品補貼標準和辦法;各省(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增選1個品種納入補貼范圍。
(2)將汽車下鄉政策延長實施至明年年底,已納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的摩托車下鄉政策執行到2013年1月31日。
(3)家電以舊換新明年5月底試點結束后,繼續實施這項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條件的地區推廣實施。
(4)繼續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適當增加補貼資金規模。
(5)繼續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力度,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由13個擴大到20個,選擇5個城市進行對私人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試點。
(6)將減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2010年底,減按7.5%征收。汽車以舊換新的單車補貼金額標準提高到5000元至1.8萬元。
(7)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實施。
(8)將支持困難企業的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部分保險費率、提供相關補貼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延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