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的發生暴露出我國乳制品行業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給我國乳制品行業帶來嚴重影響。為確保乳品質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國務院9日公布了《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條例進一步完善了乳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強了從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到乳制品生產、乳制品銷售等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加大了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罰力度,以及監督管理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
條例規定,監管部門對乳品要定期監督抽查,公布舉報方式和監管信息,并建立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發生乳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對有關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依法追究責任。
條例要求,生鮮乳和乳制品應當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應當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乳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檢驗方法與規程,與乳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為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內容。
此外,條例還規定,國家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險制度,省級以上財政應當安排支持奶業發展資金,并鼓勵對奶畜養殖者、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等給予信貸支持。
條例共8章64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