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4月20日,在北京花鄉二手車交易市場內對一輛09年的黑色途安比較感興趣。當時詢問商戶車輛狀況及使用情況,商戶表現的很爽快,并向我們做了一些介紹。當時商戶說:車輛年頭近,沒有怎么跑,車況也好,沒有出過什么大毛病。因我看的是二手車所以對車輛的小刮小蹭還是可以接受的。后幾次詢問車況,商戶都告知車況很好,沒有出過大的事故。經商戶的一再保證下,我誤認為車輛的各方面比較好同意購買。商戶已市場規定為由,只能商戶開車帶我們開了一段作為驗車,之后交付了全款,將車暫時開走,周四正式過戶手續。拿到車后我將車開到一家維修點,做常規保養更換了機油、機油濾芯、空氣濾芯、發動機清洗等。在工人更換時我發現有些漏防凍液及機油,為了保險,我自己借著工具將車初步查驗了一下,當時發現車左后部C柱到底盤有明顯事故的修復痕跡(如焊點、較正、拉伸等)尤其是底盤大架有明顯碰橦修復的痕跡。當時電話詢問商戶,商戶回復不知道車輛有過事故。第二天上午我到市場,想將車退掉,因與頭天商戶保證的情況不符,商戶沒有同意,并且以我自己沒有看好為由拒絕退車。下午我又請了幾個專業修車的人士對此車進行徹底檢查,當檢查至后備箱擋板下和C柱封條內時,發現此車為嚴重事故車。對此我難以接受。商戶對我隱瞞事故車的事情,沒有如實告知,并一再強調車沒有出過大的事故。對此我強烈要求退車。因交易應該是建立在平等的條件上,而不應該是欺瞞、隱瞞,變相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