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汽通用五菱樂馳車主,前一段時間在徐州通菱汽車銷售公司保養車輛,該4S店對車輛做了檢查,告訴我需要更換正時皮帶、前輪剎車片、剎車油、轉向機油。當時有事未更換,過了大概一周多,我主動前往該4S店要求更換正時皮帶、前輪剎車片,對方告知正時皮帶和張緊輪是一套的,需同時更換。因不懂,就同意了店方的更換要求。隨即將車放在該店維修,我離開了4S店。隨即我咨詢了懂車的朋友,因為前幾天讓他幫我查看過,他說正時皮帶也不需要更換,才跑到66000公里,從檢查情況看,皮帶完好,如果不放心,就去換皮帶。他說張緊輪磨損非常小,根本無需更換,可以單獨換皮帶。于是我致電4S店,要求去掉更換張緊輪這個項目。大概在我離店15分鐘左右,4S店來電說張緊輪匡了,需要更換。我對此提出質疑,因為之前我在店里檢測、朋友幫忙檢測,張緊輪都無任何問題,為何我現在說不換,店方就說壞了。隨后我堅持不換,店方就開始說出了問題怎么怎么樣,并說不換張緊輪,換上的皮帶也容易斷裂。在我表示如果因為不更換張緊輪出現皮帶斷裂的損失我自己承擔后,店方同意只更換皮帶,并在我取車時在單子上寫了一堆免除他們責任的話讓我簽名。我到店后,店方又告訴我,我的油箱碰了(之前沒有說過,具體原因不得而知),且我更換一根正時皮帶260元,而工時費180元,說我未更換張緊輪也得支付張緊輪的工時費。我取車后,開車回家,發現車輛在低速時發動機出現異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