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私家車使用至今約3年半的時間,行駛約6萬2千公里,期間做過好幾次保養,都在經銷商亞之杰4S店所做(有相關記錄),沒有在外面的社會上的汽修廠做過任何維護。今年5月5日突然發現發動機部分有異響,好像噶拉噶啦的聲音,手放在掛擋上有點顫。很不放心就到亞之杰4S店,經過工人師傅分析,被告知鏈條的部分應該是有問題,不能確認只能拆開看逐一排查需要大修,費用估計在2-3萬元左右(當然,還要根據損壞程度和配件數量而定,說不定更多,而且很多配件都沒有,還要我繼續無休止的等待)。我的天啊!一個新的發動機的總成才6萬元,修一下就要這么多錢!當時我找4S的服務經理王大為溝通問題的原因,對方答復我車已經過保(2年6萬公里),不予理會我們的質疑,全部需要我自己掏錢維修!一部20多萬的大眾汽車,德國先進汽車和加工技術的代表,才6公里就需要大修發動機,4S店很無禮的表態,說如果我不服可以上法院告!從買車起小毛病就不段,水泵漏水換泵,四個缸換了兩個點火線圈。。。這些都可以接受,最信任的發動機這么短的時間出現問題太讓人意外!!找到廠家和銷售商的態度是過了保修期出現任何問題,有消費者自己承擔,他們不負責。請問這樣合理嗎?大眾的發動機就這么短的使用期限嗎?你們一句過保期了,把責任推的一干二凈?面對弱勢的消費者,大眾的這種態度,讓我們完全失去了信心。 5月13日上午亞之杰服務經理霍長銘來電了解情況,也只是敷衍了事,還是一直強調2年6萬公里質保,我試問:我們開僅僅6萬公里就能將正時鏈條開壞了?難道現在大眾對外的變速箱召回都是沒有過質保期限的車輛嗎?對方無語。對方最后答復雖然同樣質疑車輛正時鏈條質量問題,但是無法給予幫助,因為沒有那么大的權限,不能幫助消費者合理解決這個問題。希望想買車的朋友們,慎重考慮廠家的責任心和售后服務。還有他們賴以生存的優勢,是不是真的可以讓我們信任。也希望相關部門,考慮一下廠家規定的保修期限霸王條款,合理不合理?車本身的缺陷,過了保期還讓我們消費者承擔,這種情況沒有部門替我們鑒定和維權,他們才如此理直氣壯。這是應該的嗎?希望借鑒一下售后服務完善的國家的規定,讓弱勢的消費者權益可以收到應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