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使用的三星手機(i9220)于2012年4月生產,2012年5月25日購買,僅有送貨單,未索取發票。至今已近一年。 2、2013年4月下旬,手機系統從官方4.1.0升級至4.1.2版本時出現“媒體”程序耗電巨大,手機出現過熱現象,屏幕左上角出現不規則的約0.5mm寬的白色暗紋。初期長度為0.5cm長,個人認為是手機貼膜的氣泡,遂未引起重視。 3、2013年5月,紋路逐步加長,并呈現延長度方向的不規則延伸,現已占據屏幕左側約一半長度的空間,在屏幕鎖屏后尤為明顯,在屏幕開啟時不影響使用。 4、2013年5月18日,我前往三星金牌售后,協調解決相關事宜,售后告知,我這種情況必須走特殊申請方可辦理,需我提供本人身份證、三包卡及發票方可申請。 5、由于購機時并未索取發票,且我能夠證明手機購買時間為2012年5月25日,我個人認為,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售后服務,我的問題應該予以解決,不能因為三星公司自己內部的程序而制約。 6、故我向成都市12315熱線進行咨詢是否必須需要發票,成都市12315明確告知,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手機購買時間的購貨憑證,我的送貨單也屬于送貨憑證的一種,應當予以保修。 7、故我向《質量萬里行》講述此類事實并提交相關證據,請協調處理。如確實無發票而不能保修,我個人愿意自我承擔損失,并保留進一步訴求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