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接受到小米手機相關產品包含投訴對象小米手機附件耳機,在2014年4月2日耳機出現銅芯裸露,外表皮破裂等現象,后聯系該公司服務部門,該公司檢測部門只在電話口頭說:檢測為人為原因導致,不予處理;本人無法認同,多次要求出具該公司出具正式檢測報告,但至今未有任何正式檢測報告出具。特對該公司提出投訴,對該公司所售商品質量提出懷疑,要求該公司在國家三包法規定下對所購商品進行處理; 小米所購商品訂單號:1140313182010797; 該商品申請售后處理單號:HH201404020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