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人,我方向乙方使用圓通快遞(單號7172863950)寄出兩件衣服(價值640元RMB),2012-12-27 21:28:42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裝件入車掃描 2012-12-27 21:15:21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裝件入包掃描 2012-12-27 20:29:06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攬收掃描/取件人:高寧 2012-12-27 16:46:03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業務員收件/取件人:高帥 2012-12-29 17:33:32 山西太原分撥中心/航空提貨掃描 2012-12-27 23:07:48 北京分撥中心/裝件入車掃描 2012-12-27 23:02:40 北京分撥中心/下車掃描 2012-12-27 22:43:40 北京分撥中心/到車掃描 并且給我方弄丟, 我方提供物品的價格證據等等有效證明,發給圓通總部,圓通總部既不給我方打電話告知快遞弄丟也不進行道歉,我方等到2013年3月2日,給圓通總部打電話,得知對方知答應賠付200元,明明是圓通自己的工作人員把快遞弄丟,我方提交了所有有關商品的價格證據,均不予受理,希望315幫忙處理,即將到3月15日,我不希望有這樣的服務性行業的公司這樣忽悠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