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東商城購買了松下空調一臺,單號:457337665 空調外機尺寸995*320,我陽臺機位達到1200*480,但安裝人員怕操作麻煩,所以不予安裝,并讓我退貨。直接導致我過年期間無法使用,耽誤搬家行程。 按京東的規定進行退貨后,居然讓我承擔拖貨費50元,并將安裝責任推卸至廠家。 我要錢退還多收的50元,并賠償因過年期間無法使用導致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五條 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京東商城不但不能把責任推給生產商還要承當退貨費用以及對期間無法使用的損失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