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我的寬帶突然上不了網,打電話咨詢后說是欠費停機。準備續費的時候特意查詢了一下去年繳費時間,發現我辦的是600元包全年的業務(2012年8月--2013年8月)。通過調查的結果是工作人員沒有將我之前每月70元的套餐更改為現在的50元每月造成的。 聯通公司工作人員在一開始就用一種消極的態度來處理事情,7天才拿出一個解決方案,說讓我繼續用到8月份,停機三天雙倍補償。我覺得,第一:在寬帶停機之前之后了沒有任何一個工作人員對我提醒,你們的工作態度問題值得商榷。第二:本來我的使用期限就應該是到8月份,何來的繼續讓我用的8月份?雙倍賠償三天使用期,是不是有點太可笑了?你們認為這是小事情,但是換想如果是一個高風險的企業呢?第三:我要求當時辦理的工作人員給我道歉,結果接到的是一個諷刺電話,上來直接就問你想要什么賠償?真的很直接呀。 針對聯通公司淮安分公司解決問題的方式只能用無語表示,對于處理結果我也想當不滿意和憤慨,如果我沒有查詢一下去年的續費時間,而是選擇直接續費,結果可想而知。我有絕對的理由相信你們聯通公司存在惡意欺詐欺瞞顧客的行為和意圖,誰不想多掙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