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5月16日于1號店旗下1號藥網購買"九和堂金銀花30g, 生產日期2012年7月28日生產,價錢25元” 1、我之前購買時曾詢問過商品日期是否新鮮; 2、這種茶類制品生產日期已近1年,雖然未過期,但是顯然食用商品已經不能夠保證該品類商品的味道與鮮度,其食用及藥用價值已經不能同剛生產出來相比,這種將自己損失轉嫁給顧客的行為是一個企業不誠信的表現; 3、1號店在對此產品進行買1贈1的折扣活動,顯然是因為其生產日期不新鮮的原因(同1號藥網客服聯系要求換貨,說庫存都是這個生產日期),相同的貨物賣不同的價錢,一個企業而言更是缺乏說服力,讓顧客如何放心購買商品?而且我以正價購買的未打折商品生產日期并未好于其打折商品。 4、1號藥網客服人員認為“在保質期內,個人使用不完不能算產品問題”,因為個人對此產品使用并不頻繁,可能使用不完,對此我無法認同,因為已在咨詢中提及要日期好一些的產品,如果我提前知道其商品是2012年的,肯定不會購買的,這種將責任完全推到顧客身上的理由實在讓人無法認同,試想,消費者是否會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日期接近過期,品質已經無法保證的商品,或者品質能夠保證,但在保質期之前無法用完的商品? 5、1號店及1號藥店配送途徑有直送及使用其他快遞,如天天快遞等,但要求顧客退貨只能使用資費最高的順風、EMS,說其他快遞無法到達,這種“綁架”顧客的行為令顧客感到非常不適。讓顧客以等同商品價值的快遞寄回,既是一種浪費,更是一種無理、不積極、無視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 6、希望1號店及1號藥網對此做出處理,另外,希望其網站能夠做出改進,從消費者利益出發,改善其商品品質,完善商品信息,以供消費者更好的選擇與購買商品,同時也幫助其自身誠信的建設,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企業。 訂單號:130515YKG1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