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3月4日辦理的3兆2年的寬待,當時營業員說是到2013年3月4日到期。可是今年5月10日我去查的費用打算在須交2年的,但是我查的時候是547元。我就很差易這事。按理說是3月4日到期,一個月是120元,3月 4月 5月半個月 2個半月時間加上固定電話3個月的費用頂多頂多350-360 多元 結果卻是500多元。我就不明白了。5月17日我去當地的營業廳去問,他們卻說我辦的是21個月的。可是我當初交費的時候營業員清楚的告訴我是到3013年3月4日 2年期的,怎么可能出來個21個月呢???在這2年的以前我都是交過的根本就沒有欠費這一說啊 我想聯通就我這事做出解釋并給個明確的說法。要不這500多快錢我是一分都不會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