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在京東商城下單(www.jd.com)購買商品編號為1019141622的指甲鉗套裝,并在線支付人民幣128元,訂單號為566143269。 第一次買的訂單566143269給我發的舊貨(付款后推遲發貨3天我就不追究了),收到貨后即可聯系京東商城換貨解決,具體圖片可以參考京東商城返修號106475916,結果我辛辛苦苦的申請返修退換貨,還花了我自己15塊錢快遞費(開車去配送站的油費就不算了),同時特別標注發票也退了回去! 等待商家收到貨物后,重新給我發貨,生成新的訂單號574616336,結果給我發來了一把刀!一把刀。。!具體圖片在返修號106638156中有。我即刻聯系京東商城予以解決,并在京東商城網頁發起投訴!并再次強調,我買的指甲鉗是送給老婆的生日禮物,結果我老婆打開發現是一把刀,導致一系列的不和諧現象產生!此處略去幾萬字!在此我還得感謝京東商城,幸好京東商城沒有給我發成充氣娃娃,要不然會引發刑事糾紛!東西發錯京東商城客服置之不理,竟然這次連發票也沒了!有這樣的霸道商家嗎? 在和京東商城多次闡明事情原委,京東商城最終給予的答復是“把東西寄回來,我給你退款,絕不道歉!”將心比心,換做任何人,誰會答應?此次事件可大可小,生日禮物變成一把刀,這種破壞家庭和諧的事件你們覺得無所謂嗎?這就是京東商城要給我們消費者的客戶體驗? 接近一個多月的投訴,始終給予的答復是“把東西寄回來,我給你退款,絕不道歉!不給予任何現金補償”!最過分的事情是:在2013年6月25日,京東商城客服強制性關閉投訴,并揚言“由于您的留言已經回復并長時間無回應,我們默認您的問題已經解決” 京東商城,您這是在解決問題嗎?我不是差那點錢,京東商城的宣傳口號“多快好省”,難道是“麻煩事多?忽悠客戶速度快?” 現在要求貨物不退,賠償損失128元,并要求商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