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4 下單并付款,當時天貓承諾7.15送到貨; 2013.7.21 下單后7天,未收到貨,網上查詢訂單狀況顯示在派送,打電話聯系到快遞員,解釋是貨件破損,退回天貓,天貓會重新包裝發貨,送貨時間不確定;于是撥打400客服電話,客服只是說會幫忙查詢狀況,并未提到貨件破損,解決方式未給出,并且無法確定送貨日期; 2013.7.22 繼續撥打客服電話,仍然為給出解決方式及準確的送貨日期; 2013.7.25 下單后10天,仍未收到貨,撥打客服電話,這次的客服總算提供了解決方案,承諾重新拍并且安排送貨,5天內送到,并且贈送30元現金抵用券作為補償; 2013.7.28 漏接天貓電話,天貓發了短消息過來,我收到后立即回電給400電話,客服說我的貨已經有人在跟進,會幫忙催; 2013.7.30 下單后15天,我查詢購買記錄發現已經確認收貨并且確認付款了,而實際上我從未收到貨物,并且根據上次的解決方案,今天也已經過了他們承諾的送貨截止時間。我再一次撥打400電話,結果客服以系統自動默認收貨為由來解釋,毫無誠意,并且無法給出確切的送貨日期。 請求: 1. 超過最初承諾的送貨時間,以及貨件破損,在未告知我及得到我許可的情況下結果私自退回,并且退回后全無重新發貨的意思,結果一票件竟然15天沒送到,西藏也該到了吧,請天貓超市就時間問題給個解釋,并且給予雙倍賠償; 2.多次撥打客服電話,只有一次有客服主動提供解決方案,結果這個方案也未得到落實,請天貓超市給予解釋; 3.我最想得到的是一個準確的收貨日期,結果多次電話及投訴未果,現在還不清楚我買的東西到底是何狀態,請給個答復!!!!網上查詢到的一直是14天前的狀態,請問天貓超市的訂單狀態設置的意義何在? 4.本來要去天貓投訴,結果發現投訴僅針對天貓商家,不針對天貓超市,天貓超市不以身作則,反倒凌駕于其他商家之上,其他商家如何平衡?請給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