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日晚`買家在游戲蝸牛公司 購買人民幣1598元風物志 一個 但是由于兌換時 服務器突然維護 導致玩家兌換錯誤 事后找到游戲內相關客服 客服答應受理 但次日 以游戲內無異常不予處理 而且客服而已掛斷買家電話 以商品無任何承諾為由要挾買家 而且說他們公司就他說的算 設定霸王條款 按照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對購買物品 賣家是有責任對 異常的物品給與挑換個更換的 但近提五天內 每天蝸牛公司的客服給的回訪都是給予投訴與解決 但始終未解決問題 而且告訴買家 愛那告哪告去 對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 我們公民有權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希望315的各位同仁 對這家公司給予嚴厲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