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4在喜團網團購了一份449元的團購,看到上面有7天無理由退款的標記,就沒有考慮那么多,現在不想團了,要求退款,各種推諉,后反復聯系,卻只答應退款到該網站的余額,還說團購之前寫明了不能退到不能退還到銀行卡,回頭來看,居然寫在頁面最下方,否則只有等待該團購卷失效(六個月)后才與退還,說是這么說,誰知道六個月后找他們認不認帳,不退余額,就是強制在該網站消費,打服務電話要求投訴,交涉未果,居然答復:隨便你!!!!如此態度,,令人無比憤怒,怎么有這么沒素質的客服,這么不要臉的網站?強烈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