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玩的網易游戲叫《倩女幽魂ol》。在游戲里沒有使用所謂第三方軟件,靠自己動手辛辛苦苦做任務賺取的游戲幣,在網易稱之為合法的交易平臺藏寶閣出售,結果被定義為非法牟利。不僅沒收了游戲賬號里的游戲幣,還把在藏寶閣合法交易的款項非法扣除。我上網一查,才得知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不在少數,甚至廣東本地的電視臺也對此事進行過相關報道。我國對網絡游戲這塊的相應法律法規以及監管的缺失,導致運營商自立為王,他想怎樣解釋就怎樣。我的理解是,在游戲里的貨幣,你可以說你有處理權。但是,涉及到人民幣,一個網絡公司有什么權利去扣除,再說,扣除的錢上哪里去了?這種做法,跟搶劫有什么分別。就算你說我什么非法牟利,我現在只想知道,跟我遭遇相同的那些玩家被網易扣除的人民幣都上哪里去了?要知道,這不是一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