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2014年2月9日,在京東商城上購買商品,訂單號:1046823518 ,訂單備注了:請使用EMS發貨,拒絕通字快遞。無論是售前咨詢還是訂單備注,對快遞都有對快遞做明確要求。可是商家仍用申通給我發的貨, 2/12發現以后就立即聯系了商家的客服,反映無效。本著合作愉快的意向,與人方便于己方便的原則,本人大度的表示諒解,同意本次接受申通的快遞。無奈申通快遞真的是很爛. 2/15日上午十點多申通打電話叫我去小區門口收貨,我到了以后根本就沒見快遞,當天溫度很低,等了十幾分鐘都沒有見人影,復又電話聯系快遞,才知道他聯系我叫我去拿快遞我去了,他卻跑去其他地方送貨去了。我很氣憤,于是上來跟商家投訴,表示拒絕申通的快遞,并要求商家用順豐快遞補發商品。可是商家拒絕堅持用EMS補發,并說用順豐發貨要補交15.00.很無語,本身如果不發錯快遞的,根據以往在此商家的購物記錄,2/12或者2/13就一定能收到商品,因為他們的過失導致7天了我都沒有收到東西,再發EMS我還要再等一周啊?因為快遞的爭執我再2/15在線聯系到東客服處理此事,客服表示盡快處理。 在此期間商家并沒有主動聯系過我,協商補救的方法。2/16我卻收到商家信息說已用EMS補貨。反而自作主張的發了EMS!誰同意使用EMS發貨?當天收到短信后,我又聯系了京東客服京東客服承諾會在2/17上午12點之前給我電話回復。2/17,中午12點前我沒有接到任何電話,又在線聯系客服催促,等到下午五點多才接到京東一個高級客服的電話,只是聽我復述了一遍經過然后表示會處理,又沒有了音信。 2/18沒等到回復,晚上在線聯系京東客服,京東表示48小時之內一定會電話回復。我等!!! 2/19一整天我還是沒有等到任何回復,晚上又聯系京東客服,客服回復我說有備注當天下午客服五點多聯系我,是忙音。我很無語,大家又不是都沒用過手機,別說我根本就沒有接到什么電話,就是他真的打了,我這邊在通話,手機上也一定會有未接電話提示,京東這是在當客戶是傻瓜嗎?這就是所謂成經商誠信嗎? 2/20我主動電話聯系京東,要求對此事盡快處理并要求違約賠償,被京東客服拒絕,只表示再去和第三方商家了解情況,并在2/21下午6點給我回復,可惜又是忽悠人。 截止2/21晚,我未得到京東的任何明確回復,也沒有看到我付了錢本該得到的商品!我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 1、無論是售前咨詢還是訂單備注中我都有注明拒絕通字快遞,使用EMS發貨,但是商家使用的并不是約定好的快遞,屬商家違約在先。作為客戶我已經付了錢買東西,我沒必要為商家的過失買單。此張訂單已經拖了12天都沒有收到。因為想盡快完成交易才再次聯系客服要求順豐補發,讓我盡快收到商品,作為客戶提出的補救措施卻被商家無理拒絕拒絕。且在沒有跟我溝通的情況下,自作主張用EMS發貨,絲毫沒有把顧客的權益和感受放在眼里,直接的結果就是導致我直至2/20日都沒有收到商品。 2、我從2/15日就天天上網聯系京東客服處理此事,直至2/20京東客服都沒有處理此事,且不按照約定好的時間給我回復電話。(2/15日約定當晚給回復,客服答應了,結果16日也沒等到,又聯系客服,客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