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在京東商城下單購買索尼黑卡RX100相機,貨到之后發現是翻新機。申請換貨后,2月14日收到重新寄回的相機。又發現沒有發票,聯系客服補發發票。2月18日收到補發的發票,自己不在家,是家人簽收的。2月24日自己回家后看到發票上單價顯示為0.01元,聯系客服說發票有錯誤。2月25日客服電話說需把發票寄回,再重新開發票。 因為之前的一系列問題我在2月25日申請退貨。京東以超過7天退貨時間為由拒絕退貨。 因為京東商城的失誤讓我沒有第一時間收到發票,從而耽誤了我退貨的時間。發票與相機應該做為一個整體,我認為最終收獲時間應該是2月18日。在2月18日之前,即使相機有再多的問題,我沒有發票也是不能退貨的。在沒有收到發票之前,我也不能未卜先知發票會出問題從而提出退后申請。以完整的商品到貨時間2月18日計算,我于2月25日申請退貨沒有超過7天退貨時間。完全符合7天內退貨的條件,京東不應該拒絕我的退后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