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5月在長沙移動東塘營業廳購買三星S3合約機一臺,價款共計5999元(裸機價約法4000元左右),套餐內容為保底消費228元每月,免費享受視頻X分鐘,省外上網流量900M,省內上網流量300M等內容; 因本人月消費一般在100元左右,因此還需另行繳納100多元移動資費,不過關于資費,這是個人選擇,本人無異義,但這表明移動已按此套餐執行; 本人辦理合約機的主要目的是為上網,由于經常通過WIFI上網,一直未關注上網流量問題,最近從10086發送的短信中突然發現,我的上網套餐還是2007年辦的5元30M流量,經電話咨詢10086,我一直未享受合約機的套餐,但資費卻按合維機的最低要求收取。 我需要解釋: 我高價買了手機,為何未享受上網等的優惠? 我每月按新套餐收取了資費,系統卻并沒有該套餐的記錄? 移動公司反復通過10086致電給我,事情卻無絲毫進展,他們是真心為客戶解決問題還是應付了事? 公司任由手機經銷商代理移動的業務,卻并不關心服務質量,工作程序上是否符合要求和制度,是否有監督,請相關部門查實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