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京東商城第三方賣家購買一束玫瑰。因人下午手機關機,商家未聯系到本人,故未發貨。晚上本人聯系商家,請求周一另行發貨,商家堅持當日發貨。本人于是請京東商城仲裁。第一次給京東客服打電話,客服回復說:現商品的狀態為未出庫,本人可以取消訂單。我回復說:讓京東代為交涉。二十分鐘后,仍沒有給本人答復。本人于是取消訂單,再向京東投訴。京東另一客服人員向本人保證:本人取消訂單有效,京東會保證給本人退款。第三方商家隨后聯系本人,承諾本人說:周一可以送貨,但不可退貨,而且不保證花的質量。本人堅持按照客京東客服的承諾,要求退款。本人隨后登錄京東網站,發行本人的訂單已被鎖定,不可退貨。本人第三次向京東客服咨詢此問題。第三位客服給本人完全不同的回復:玫瑰屬于鮮活產品,不可退貨。本人質問京東客服,為何所給出的回復與前兩位不同。未給本人本人合理解釋,只強調玫瑰屬于鮮活產品,不可退貨。 本人現投訴京東商城涉嫌欺詐消費者,希望315質量萬里行給予消費者幫助。本人三次投訴,京東應有錄音資料,可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