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24日在亞馬遜中國上購買了一款背包,當時發郵件說“預計送達日期: 2014年3月8日 - 2014年3月20日”.但是到了3月21日本人都沒有收到,于是聯系亞馬遜客服,他們說還沒有采購到產品,然后會和他們采購聯系告之交貨期。期間兩個客服打電話給我,一個說當天回復,一個說下周一回復,也不知道他們客服系統是什么情況。當天沒有消息,只是回了一封郵件說“非常抱歉地通知您,下列產品暫時缺貨,無法正常發出,我們正在積極聯系貨源,商品到貨后我們會郵件通知您發貨日期”。然后再去賬戶里面看訂單的時候,交貨期沒有了,顯示“尚未發貨:預計送達日期:對不起,我們還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提供給您更好的預計。一旦此商品的預計發貨日期確定,我們會立即以電子郵件通知您。”第二周周一,客戶聯系我,內容也如網上所說,不知道交期,要么換一款,要么退款。最后還來了一句,當初下單的時候郵件里面有寫的“請注意:盡管您成功提交了訂單,訂單也注明了預計送達日期,但仍有可能由于商品缺貨等原因無法發貨。請見諒!蔽伊藗去的,這不是霸王條款么?你錢收了,我等一個月還沒有收到貨,最后你來一句,你可以退款啊,也可以換一款。如果有我要買的其他款式,我會買這款要等一個月才能拿到貨的包包?退款的話,我這錢就白借給你們周轉啦。我一個人是300多,那10000個人不是300W多啊,你能去周轉1個月,很開心,我們就是2B客戶?所以,我覺得要強烈打擊這樣亂標霸王條款的商家,已經達到了店大欺客的程度了。他們美國人標榜的契約精神自己都不遵守,還來做什么買賣。讓我白等了一個月,浪費我的時間,我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