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我上淘寶購物時,發現自己的帳號(xushichen)無法登陸。我修改了密碼還是不行,說是已經被凍結。之后我打電話到淘寶,他們說我的賬號因嚴重違規所以永久性被封,可能是由于被人盜用產生了欺詐交易。我對他們的做法表示質疑。隨后我去了上海的花木警署,警察表示這個他們不受理,應由淘寶或受騙者報案。之后我查看了支付寶的記錄,確有不正常的交易,涉及金額70810元,我主動聯系了支付寶記錄里的各買家。除一人支支吾吾的說被騙了外,別人均表示沒被騙,我要求那名受騙者報案時,她說她是學生,不敢報案。 我對淘寶的做法表示抗議:第一、他們在事發第一時間沒有能過電話等任何方式聯系我本人確認交易情況,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封了我的帳號,嚴重侵犯了我的權益。第二,淘寶沒有主動報案,在我電話要求他們報案后,依然不予報案。他們這樣做既沒有保障我的權益,也沒有保障其他消費者的權益,到是讓騙子逍遙法外,等于告訴騙子:這個帳號你不能用了,請換一個試試。 近期隨著網絡信用卡的誕生,我更加擔心,因為被永久封號,也就是說我在淘寶或支付寶已經被列入黑名單,今后淘寶被劃入征信系統,那么我的信用可能就會遇到問題,今后貸款等會有不必要的麻煩。 關于帳號被盜,淘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的帳號登陸環境應該是安全的,從來不在公共場所使用。之后也對相關電腦用多套殺毒軟件進行了查毒,沒有發現病毒。而淘寶能不能保證內部沒有出售用戶信息的情況或存在某種漏洞呢? 2014年3月21日我再次電話淘寶,專家讓我通過網上申訴。她把通道路徑給了我,在于網上客服溝通后,她又給我了一個鏈接,說是可以通過網上申訴的。此鏈接要求我上傳一張手拿當日報紙和身份證的照片,因手上沒有當日報紙,所以當日沒有申訴,2014年3月26日我買好當日報紙拍好照準備申訴時發現因21號是網頁對話,已經找不到對話記錄了,于是再次通過網上客服要求給我這個鏈接,但連續兩個客服均明確拒絕了我的要求,只說我的帳號是不能開通的。 我認為淘寶相關做法欠妥,在發現有賬號被盜用后,只做了簡單的封號處理,除了保障自身利益及騙子利益外,對被盜號的我和被騙的消費者都是不負責任的。 除了支付寶內的交易記錄,我無法提供其他證據,能提供證據的淘寶方拒絕提供。 我要求淘寶方: 第一、對相關交易進行報案,追究騙子的法律責任。 第二、恢復的名譽,取消對我帳號的封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