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馬遜中國(z.cn)的入駐賣家上海申格科技購買了一臺EPSON V37掃描儀.具體流程如下: 4月12日 下訂單,網銀付款 4月15日 快遞送貨上門,收貨 4月18日 聯系賣家,希望能退貨 賣家表示堅決不予退貨,再三聯系未果,選擇求助亞馬遜客服,亞馬遜客服聯系賣家未果,建議我提交<<亞馬遜商城交易保障索賠>>,出于對亞馬遜的信任,遂提交了<<亞馬遜商城交易保障索賠>>,并一直等到24日,覺得差不多該有處理結果了,然后聯系亞馬遜客服. 4月24日 亞馬遜多個客服給出了各種稀奇古怪的托辭(這些都有完整的記錄,需要的話可以提供).最后承諾24小時予以答復. 4月25日 收到亞馬遜郵件,莫名其妙指責我"未能保持商品原狀",郵件內容如下: 尊敬的客戶: 您好! 我們就訂單C01-0227588-0541602與您聯系。 商品未能保持亞馬遜出售時原狀,除非商品經證明有質量問題,否則不予退換貨。 請您為訂單問題提供清晰的照片以及更多證明信息,以便我們調查此索賠申請。 以下是本人提請退貨的依據: 4月12日下單,15日收貨,18日要求無理由退貨,理由如下: 1 根據最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若有疑義請參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文)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 根據AMAZON退換貨政策--辦公用品退換貨政策(鏈接:http://www.amazon.cn/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ref=hp_rel_topic?ie=UTF8&nodeId=200684120) 3 根據AMAZON之入駐賣家退換貨政策(鏈接:http://www.amazon.cn/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ref=hp_left_sib?ie=UTF8&nodeId=201418330) 4 根據該入駐賣家退換貨政策(鏈接:http://www.amazon.cn/gp/aag/main?ie=UTF8&asin=&isAmazonFulfilled=&isCBA=&marketplaceID=AAHKV2X7AFYLW&orderID=&seller=A159OC2EKDPA1S) 根據以上四條,本人于4月18日向賣家聯系,提出退貨,賣家不予退貨,連續聯系未果,只得與AMAZON客服取得聯系,按AMAZON客服建議,提交<<亞馬遜商城交易保證索賠>>,并一直等待到4月24日,想向AMAZON客服查詢索賠處理進度,才發現竟然沒有索賠處理.在24日一天中,AMAZON各客服開始展現各種搞笑言辭(這話負責任的,都保留有原始記錄,放心). 附:我組織了一份DOC文件,但是你們315的附件資料不知道為什么不識別.需要的話我可以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