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4年4月26日在大眾網購買了廣州碼頭酒店的團購,那時候去到酒店門口把團購拿出來的時候商家稱大眾點評網不可能有這樣的團購,我打電話問了客服,客服和商家討論了一下,結果是公司和商家溝通得不好。客服承諾把差價補回給我,也沒說一句話說什么差價補可以提現那樣,因為我也是第一次使用大眾點評網,我也不清楚有這樣的規定。第二天就收到了差價,但是就是不可以提現,經過多次的打電話給客服,也不可以提現,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是因為我而要公司為我而吧補出的差價,而是大眾點評網和商家沒有協商好。過了這次算了,我想把米面的錢買個團購吃掉算了,結果,在14年5月15日,我購買了星薈餐廳的團購,在17日下午,去到餐廳被告知不可以使用,商家和大眾點評網沒有簽合同沒有協商好條件(經過了解,這段時間除了我還有其他人也是有過這樣的經歷),結果團購又不可以使用,經過多次的客服談,每次都叫我使用里面的錢,但是問題是假如大眾點評網可以和商家溝通得好,里面的團購確實可以用的話,我可以用。但是每次去到商家那里時都被告知不可以。在5月18日早上,客服又打來電話說商家又可以使用大眾點評網的團購,我就莫名其妙,昨天不可以用,今天又可以用。 我想投訴的問題: 1.退回差價的時候,沒有告訴我不可以提現金,多次客服溝通都不可以提。(因為這是公司和商家溝通出了問題導致我要補差價,那為什么非得我的錢扣在他們的公司里) 2.大眾點評網沒有跟商家溝通好事項就把商家的團購放在網上賣,結果到店的時候被告知不可以使用。我覺得這樣大眾點評網是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