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號京東買了一臺相機,收到后并沒立即拆開檢查,過了好幾天才拆包試機,還是在晚上12點左右,我又眼睛不好使,近視眼,把相機放在桌子上,還是新買的臺燈,燈光照到了相機才猛然發現,在燈光下發現新相機上面有劃痕,于是向京東提交退貨或者換貨,京東要我提交資料,我提交了。但今早收到電話說這種情況不能退,他們說沒法證明是不是我自己弄壞的……我都要氣哭了。 他們說過了這么多天不能排除是我自己弄壞的可能。13號下的單,16號提交的申請,其中也不過三天而已。京東非說是我自己弄壞的相機,簡直無語啊。!京東的退換維修口也是,提交了申請,系統說審核,我等了這么多天都沒個短信、郵件、站內消息通知我,審核已受理,要提交新證據照片。還是在20號凌晨1點多,我翻了京東網站1個小時才找到退換維修審核的后臺入坑才看到的,要我提交新證據!我提交了,今天他們電話告訴我說,不能受理,于是硬生生又拖了這么多天,京東更是以相機在我手上的時間太長,肯定天天都在用相機,相機不是新的,而且相機的損壞肯定是我自己弄的為由拒絕我的退換申請。 我在16號提交退換維修申請的時候,就立刻把相機原樣放回盒子里了。∵是20號凌晨京東要我提交證據照片,才從盒子里拿出來相機的。! 雖然只有1800塊,但京東的服務太惡心了,非說相機可能是我自己弄壞的,所以不給退換。他們明明就給了我一臺外觀有損壞的相機,可能是二手機,還誣陷是我弄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