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襄陽市襄州區質監局組織召開2011年度作風效能綜合評價動員活動。會上,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了襄陽市、襄州區兩級黨委、政府《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問責的暫行辦法》。局黨組對扎實開展接作風效能綜合評價第二階段的征求意見和自查自糾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掀起作風效能綜合評價活動高潮。
該局黨組高度重視,將開展綜合評價作為今年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制定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細化工作日程和目標的基礎上,局黨組書記、局長李俊學同志要求全局干部職工嚴格對照市區《問責辦法》的各項規定和12種行為,扎實從內部開展嚴格自查:即:1、是否對區委、區政府及省、市質監局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消極對待,執行不力,影響工作正常開展。2、是否對上級下達的督辦事項不辦理,或沒有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或辦理結果未達到規定要求,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3、是否工作標準不高,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拖著不辦、頂著不辦,辦事拖拉、效率低下,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限內完成或作出明確答復,群眾滿意度低。4、是否對職責范圍內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不妥善處理。對承諾或協議要辦的事項沒有兌現。5、是否對行政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不受理,對應當追究責任的行政行為不進行責任追究。6、是否對突發事件、重大事項、重要信息不及時報告和處理,或處置措施不力,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7、有無宗旨觀念淡薄,服務態度差,作風粗暴,不按規則和程序辦事,故意刁難服務對象,損害管理和服務對象合法權益。8、是否實干精神差,安于現狀,得過且過,馬虎應付,負責業務或分管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群眾意見大。9、是否工作紀律松弛,上班遲到、早退,無故不上班;擅離職守,上班時間從事與業務無關的事情。10、是否不學習、不熟悉崗位職能職責和有關政策,不鉆研業務知識,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11、是否對應由幾個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主辦部門不主動牽頭協調,協辦部門不積極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誤。12、是否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違反內部管理制度,有損工作人員形象、影響作風效能建設的行為。
7月以來,該局將采取各種措施,進一步查清質監在作風建設、行政效能、履行監管職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請企業幫查,由局黨組成員帶領科室、直屬分局負責同志走訪區域重點企業,發放征求意見表,征求所有規模以上企業對質監行業作風上的建議,查訪突出問題,加強溝通與聯系,明確改進重點,深入了解執法、工作人員在作風行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更好服務企業打下良好基礎。
二是邀請行風督查員和部分評議代表,座談了解部門在服務企業、行政執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整理,明確整改方向。
三是網絡征求。通過新聞媒體、局網站、區公文網公開本局征求意見熱線電話和行風建設舉報信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賀亮 高云)
賀亮 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