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平安單位”建設,興安盟質監局與各直屬單位“綜治責任書”簽訂工作增加了三個亮點。
一是個性化目標,為了有針對性地開展綜治工作,興安盟質監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綜治責任書的目標做了一定的調整,不再延用以前各直屬單位責任書格式統一、目標相同的傳統模式,對責任書目標做了較大幅度修改,除了共性目標外,還針對各單位不同情況制定了符合實際發展情況的新目標。
二是責任化落實,今年簽訂綜治責任書的形式也有所創新,即盟局一把手與黨組成員簽訂責任書,黨組成員再與各自聯系的直屬單位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將綜治穩定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
三是全面化內容,明確將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納入其中,并提出要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確保全年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政治事件、群體性事件和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
同時,“綜治責任書”中明確提出各單位綜治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計劃,活動有經費,領導有專人,保證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努力形成統一領導,上下聯動,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郭鳳秋)
郭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