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質監局為樹立質監部門行政執法良好形象,采取四項措施全面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制”字為先打基礎。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相關責任制度,明確行政執法行為規范,細化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評議考核的辦法和標準,堅決糾正行政執法過程中不按程序辦事,堅決制止徇私枉法、權錢交易、辦人情案、關系案等現象,杜絕行政執法隨意性、不規范問題的發生。
二、“硬”字當頭抓隊伍。該局把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作為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來抓,不斷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為提高執法人員掌握法律法規的能力和依法辦案的水平,對全盟系統的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強化學習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的制作、案件證據收集、調查詢問技巧、案件辦理思路等,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素質教育,嚴格內部管理,使整個執法隊伍的素質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識顯著增強,執法行為有效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進一步走上了程序化、正規化、科學化、規范化的道路。
三、“嚴”字到位抓落實。一是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將行政執法程序中的各個環節、執法崗位的職權責任明細化,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并對社會公開,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是推行統一格式的行政執法文書,做到格式統一、表達清楚、用語規范,內容嚴謹、寓于說理性,并在文中對當事人提出的主要申辯事由以及自由裁量權作出答復和說明。三是建立健全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案卷,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有關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及時立卷歸檔。
四、“查”字評優促進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考核辦法》,該局連續五年由分管法制監督工作副局長帶隊,抽掉業務骨干對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議,通過查資料、看案卷、閉卷答題等形式根據每年確定的主題,進行全面評查,并將結果納入年度考核。(郭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