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1年9月10日起,墨西哥新的能耗標簽標示法規將正式開始實施,186項電子電器產品輸往墨西哥或將遭遇能效壁壘。
按照規定,所有于2011年9月10日起在墨西哥境內新銷售的電器電子產品須依型號登記注冊,按相關法規要求進行能耗測試,并以西班牙文在產品上標示每小時有多少瓦或多少千瓦的能耗,以讓消費者可以選擇購買較好的產品。若規管產品未標示相應能耗標簽,墨西哥政府將會對制造商、進口商或零售商處以每個型號約10萬美元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能耗標簽只限于主產品本身(不含轉接器或配件)。因此,假如產品附有交流電轉接器,則此交流電轉接器不須標示能耗標簽,但假如該轉接器是作為備用品分開銷售的,則須有其自身的標簽。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隨著各國主導的能效標簽計劃對電子電器產品的市場準入標準的不斷加碼,用能產品紛紛戴上能效緊箍咒,許多發展中國家也效仿發達國家出臺各種能效標準和法規。因此,企業應爭取以最短時間和最小代價獲取能效標識這個海外市場的通行證,確保產品在墨順利通關。
張家港檢驗檢疫局
施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