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國內電梯等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造成了人員傷亡,給社會與家庭帶來了痛苦,隨之而來的善后以及事故賠償問題,對整個特種設備行業帶來了不小震動,尤其是在加強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如何最大化的對損失進行彌補,同時減少受傷害家庭因病致貧情況發生。近日,馬鞍山市質監局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與人保公司馬鞍山公司就特種設備責任保險等制度實施展開了多次交流,集中兩家優勢,力爭通過向全市各使用單位推廣特種設備責任保險等制度,以促進馬鞍山市特種設備行業的規范、穩定。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令“第八條 ,國家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提高事故賠付能力。”但在具體操作時,馬鞍山市部分企業只顧眼前利益,忽視了責任保險,一旦出現傷害索賠時,雙方就賠償金額達不成一致意見,賠償糾紛易于激化,給社會和諧發展都帶來了安全隱患。
市質監局焦玉明副局長率特種設備科同志與市人保公司馬鞍山分公司負責同志經多方論證、溝通,雙方明確在服務安全、減少企業成本的前提下,就責任保險工作推廣達成一致:第一,在全市特種設備制造、安裝、使用等單位開展全方面宣傳,擴大影響,提高認識;第二,由市保險公司向上級公司申請,爭取最大幅度的政策優惠,提高賠付標準,還利于民;第三,劃定電梯(商場、超市等重點場所)為第一期試驗田,對保險業務進行試點推廣。第四、總結經驗,向全市特種設備各行業全面推廣。
隨著雙方備忘錄的出臺,全市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工作進入了嶄新的一頁。(許佳)
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