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中秋,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對張家港口岸7家國際航行船舶食品供應單位實施衛生許可準入制度,加大對蔬菜、肉類、糧食制品、奶制品等食品的監管力度,1~8月,該局共對1050批次、1900噸供船食品實施檢查,確保供船食品安全。
一是依法依規,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按照《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文件,要求供船食品單位做到五個百分百,即:100%實行持證經營,100%建立進貨索證制度,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100%采購點備案制度,100%批次預申報制度。二是加強口岸單位聯動,全流程監管。為進一步深化合作機制,該局加強與港口管理局、海關、邊檢和碼頭單位的聯動,分別從海關申報、邊檢登輪、檢驗檢疫行政許可、港口碼頭入口等方面共同把關,對采購、儲存、運輸、申報環節對外供單位實施全流程監管。三是抓好源頭管理,實施符合性驗證。要求供船食品單位到有資質的采購點(即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流通食品許可證的單位)進行采購,建立供貨方檔案,并索取禽肉類檢疫證明,蔬菜農藥殘留檢測證、進口食品衛生證書等,做好驗收工作。四是衛生監督常態化,定期抽檢。對供船食品單位干貨庫的衛生狀況、出入庫臺賬資料、箱式貨車的清洗消毒記錄等進行日常監督。對供船食品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目前能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甲醛、二氧化硫、大腸菌群、菌落總數等12個必檢項目進行檢測。五是加大硬件設施投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要求所有供船食品單位均配備專用的箱式貨車、干貨庫和冷藏設施,幫助一家外供單位建立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提高內部管理水平。
(江蘇張家港檢驗檢疫局)
周璐 施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