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2月3日電 (汽車頻道 李建宗) 愛車自燃后,多次與廠方和經銷商交涉無果,還被警告如果再“騷擾”將被起訴,北京的華晨中華駿捷車主陳先生今年春節過得頗為郁悶。據了解,陳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兩年來,華晨中華駿捷已先后發生了6起自燃事件。
華晨自出鑒定書 車主維權被斥“騷擾”
北京的陳先生日前向中新網汽車頻道投訴稱,自己購買的華晨中華駿捷FRV在停放中自燃,但至今仍未得到相關補償。
陳先生介紹,自己于2010年10月購買了一輛駿捷FRV,2011年11月4日晚,這輛車在停放中自燃。“我接到派出所的電話才知道車子著火的,趕到時已經燒成空殼。目擊者告訴我,火苗是最先從發動機艙冒出來的。”
由于沒有購買自燃險,陳先生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還好這輛車只買了一年多,行駛里程僅2.1萬公里,仍在質保期內,于是陳先生向廠家和4S店提出了交涉。
2011年11月底,陳先生被通知到4S店領取事故鑒定報告。但這份報告卻讓他很不滿。“就一張白紙,連華晨的公章都沒有,上邊寫著發生自燃有三種可能,一是發動機排氣管過熱,點燃車底樹葉;二是車子停在了蜂窩煤邊兒上;三是我私改線路,加裝了防盜器。總之就是和質量問題無關,都是我使用不當造成的。”陳先生說。
他表示,自己沒有接受這個事故鑒定報告。“什么葉子能厚到把車燒著?蜂窩煤也不是燒著的,現場消防員檢查過,海淀區消防支隊有筆錄資料能證明。”他也否認自己私自改裝過線路和防盜器。
他透露,這輛車買來后一直毛病不斷,先后發生過中控鎖壞、發動機異響等故障,著火前的10月30 日,因為發動過熱問題,他曾去4S店檢查過,但店方稱完全沒問題,而幾天后的11月4日,車子就自燃了。
據陳先生介紹,自己就此事多次向華晨和4S店交涉。“華晨讓我找4S店,說所有的答復和結果都會通過4S店通知我,但是4S店又說與他們無關,讓我找華晨。我去了幾次,4S店甚至說如果再去騷擾他們,他們就要起訴我。”
4S店一方面聲稱要起訴陳先生,一方面又多次建議陳先生4S起訴華晨。“官司我是不想打的,人家大公司,有專門應對這類訴訟的律師團,我一個平民百姓,連請好律師的錢都沒有,怎么打得過?”陳先生說。他表示,除了訴訟費外,車輛鑒定檢測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自己父親日前患病,還要回老家看護,根本沒有精力和財力打官司。
華晨稱車主私裝防盜器 車主否認
中新網汽車頻道就此事致電陳先生購車的經銷商北京鑫利寶4S店采訪。該店工作人員稱不了解情況,并給了記者一個服務總監金先生的號碼,但該號碼一直無人接聽。
華晨400售后專線的工作人員告訴中新網汽車頻道,類似情況一般由廠方進行鑒定,并根據結果給出是否進行賠償的結論。陳先生的汽車發生自燃后,廠方已經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了鑒定,結論是陳先生加裝了防盜器,按照規定,車主如果私自對汽車進行改裝,發生自燃時廠商不會負責。
中新網汽車頻道提出,車主不認可廠商的鑒定結論時。工作人員稱,如果車主不認可廠方的鑒定結論,可以請其他部門鑒定。
陳先生則向中新網汽車頻道聲明,自己絕對沒有改裝過線路,也沒有加裝過防盜器,“我到現在也沒明白他們怎么認定我加裝了防盜器的,我趕到的時候,車子已經燒成了空架子。”
據了解,對汽車質量問題的責任鑒定一直是汽車消費維權的難點之一。一是國內具有汽車方面鑒定資質的機構少之又少;二是鑒定需要動輒幾萬甚至十幾萬的高昂費用,消費者難以承受;三是鑒定機構通常不接受單方面委托,消費者要拿車去鑒定,還要先征得汽車廠商的書面同意,難度不小。
華晨汽車(微博)公關部一位負責人在接受中新網汽車頻道采訪時表示,公司通過400電話進行了核實,陳先生的情況是個別自燃現象還是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華晨“將以為用戶負責的角度對此事進一步關注”。
駿捷兩年六宗自燃 華晨鮮有回應
陳先生介紹,自己此前曾找過多家媒體進行投訴。多位律師在采訪中表示,汽車質保期內發生自燃事故,應當采用過錯推定原則,首先認定屬于廠家責任,當廠家舉證證明非其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自燃時才可免責,不少專家也認為,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的自燃,百分之七八十是由于車內電器線束原因造成的,但華晨方面卻未對此作出回應,也從未主動與他進行過聯系和溝通。
陳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近兩年來,僅被曝光的華晨中華駿捷自燃事件就達6起,但鮮見華晨給出說法,僅有部分車主得到了從“人道主義”角度提供的賠償。
陳先生表示,自己打算聯合這些車主一起同廠商交涉,“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就三年,這條路我肯定要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