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周曉艷 見習記者 陳松恒
送禮、避稅、員工福利、無息融資,如此龐雜的市場訴求,或正常或扭曲,都通過一張小小的購物卡,盡得滿足與釋放。隨著中秋節和國慶節臨近,購物卡“灰色”暗流再起。 央行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月1日起實施,購物卡正式劃歸“預付卡”范疇。拿到“準生證”的購物卡,也因此多了發票開據、預付金使用、處罰措施等幾道“緊箍”。 一個龐大的需求市場,一種新型的“類金融”模式,共同締造著購物卡市場的繁榮,但囿于措施缺位、監管不力,其背后也累積著巨大的風險。
單位商家青睞
10日晚6時,銀座購物廣場。剛結完賬的李女士說,“購物卡要么是別人送的,要么是單位發的。誰自己掏錢買卡?” 就在李女士結賬的前后半小時內,據統計,有17位顧客到該柜臺結賬,其中7位使用購物卡,大多是中年人。工作人員介紹,此時并非購物高峰,晚上8時至10時之間客流量最大,“一半以上使用購物卡。” 在此后的隨機采訪中,消費者大都表示,購物卡由單位發放。不過,也有幾名顧客言辭閃爍,甚至拒絕回答購物卡的來源。 當日,在銀座購物廣場貴賓卡辦理處,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不僅前來購卡的人多,購買金額也相當大。半小時內,在購買登記表的“數額”一欄,最小數目為3000元人民幣,更多的則是數萬元甚至十幾萬元。 據了解,由于購物卡過期作廢、丟失不補,個人辦理的少之又少,單位成為消費購物卡的主體。企事業單位青睞購物卡,原因何在?這些購物卡不僅可以方便地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還被用做人情往來的禮品。更重要的是,能為企業規避掉一部分稅款。“購買購物卡都是開具辦公發票,好報賬,而且這部分資金不用納稅。”一位在大型企業工作的會計朋友向導報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原由。 而對于商家,發售購物卡則是“無息融資”的最便捷途徑。由于購物卡均為先交費后消費,發卡機構和商家可以無息獲得這筆巨額“沉淀資金”,存放銀行可獲得利息收入,用于投資則可能收益更大。
地下交易火爆
購物卡熱銷的沃土也滋生出一條“灰色產業鏈”,收購購物卡的“黃牛”則穿梭其中,賺得不菲的“灰色收入”。 導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較小的黃牛以9折左右(量大的情況下最高能達到9.2折)的低價從持卡人手里購卡,然后大批量的轉賣給規模大一些的黃牛,轉賣價格多為9.4折、9.5折,較小的黃牛們賺其中3到4個點的差價;規模較大的黃牛不僅自己向社會中分散的持卡人收卡,也從回收店、小黃牛手里收卡,然后以9.6折的價格再轉賣給有需求的購卡人。據估算,一個較大的黃牛一天出卡金額少則七八萬元,多達十萬元以上,每天至少可賺千元。 隨著“兩節”臨近,黃牛們又忙活起來。濟南泉城路兩旁有不少掛著“回收購物卡”招牌的回收店。10日,導報記者走進其中一家時,店主正忙著點數手里的購物卡,旁邊桌上也整齊地擺著一大摞購物卡。“現在平均每天回收七八萬元的購物卡。”做了多年購物卡回收生意的店主透露,“很多是長期客戶,都是公款購卡。” 夜晚時分,回收禮品的LED告示牌格外閃亮,另一店主告訴說,“最近晚上都要忙到10點多。”
預支付的隱憂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慶林14日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購物卡是送禮文化在經濟領域的體現。不僅是滋生腐敗,巨額沉淀資金的使用問題也使購物卡‘灰’之不去。” 劉慶林分析說,“沉淀資金是購物卡的核心問題。”購物卡其實是“類金融”角色的變異。目前,商家從中獲取巨大的現金流、銀行利息,甚至投資和卡內殘存值的收益。 《辦法》指出,客戶備付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這意味著“沉淀資金”不能用于投資,但產生的利息歸誰仍不明晰。劉慶林建議,應出臺監管細則進一步規范。 對消費者來說,預支付同樣要面臨風險。今年5月12日,聊城昆侖超市發生搶購潮,原因是昆侖超市發布公告稱因合作重組事宜,當月底購物卡將不能再使用。雖然最終購物卡得以續用,搶購風波平息,但購物卡失效風險不得不加以重視。 對于備受詬病的購物卡發票開具問題,《辦法》也有了質的突破———支付機構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務費開具發票,不得按接受的備付金金額開具發票。但導報記者調查發現,商家為了推銷購物卡仍承諾按照購買金額開具發票,并采用分次開具的辦法實現這一目的。 對此,劉慶林表示,《辦法》對開具發票制定了嚴格的規定,是一大進步,但在實施中還需要監管部門落實到位,真正洗掉購物卡的“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