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井茶證明商標管理和保護委員會日前發出通告,今年起,“龍井茶”的名字不能隨便叫了,否則便是違法。
龍井茶位列我國十大名茶之首,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由于名氣大,市場認知度高,龍井茶被仿冒的現象一度十分嚴重,最多時全國曾有50多個縣市將自己生產的茶葉稱為“龍井茶”。
作為龍井茶的原產地,浙江省2009年成功申請到了龍井茶的證明商標,從今年開始全面推行龍井茶證明商標標識制度。這意味著只有浙江18個市縣培植生產的龍井茶才能冠名龍井。
在這18個市縣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的茶葉要打龍井茶的牌子,也需獲得龍井茶證明商標注冊(權利)人浙江省農業廳經濟作物管理局的許可。另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龍井茶”證明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標識。
龍井茶“準用證”的發證對象主要是產區內符合規定的龍井茶生產企業。同時,對有條件的收購、拼配、流通企業有關部門也將根據條件許可使用。根據浙江省政府的統一要求,眼下企業在申請使用龍井茶商標時暫不收費。
據了解,目前已有169家企業獲得了龍井茶“準用證”,這169家企業覆蓋了西湖、錢塘、越州三大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