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內的蟲子“個頭”不小
千龍網4月3日訊(記者 周翔 通訊員 肖利民)高先生在超市買回一箱雪碧飲料,卻發現其中一瓶未開啟的雪碧瓶中竟有一只長約4厘米的天目蟲。為此,高先生將可口可樂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雙倍返還貨款5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今天上午,大興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高先生說,2007年6月,他從北京市酒仙橋一超市內購買了一箱雪碧飲料,回家打開后發現一瓶未啟封的飲料中含有長約4厘米的異物,經辯認,該異物竟是一只天目科的昆蟲。
對此,可口可樂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稱,發現昆蟲的雪碧飲料的確是可口可樂公司生產的。但是瓶中出現異物,在可口可樂公司還是第一次發現,可能是在生產時的高壓灌注消毒過程中,由于蟲子體積較大沒有被排出瓶外。
調解過程中,由于高先生提出100萬元的精神索賠,超出了案件的訴訟標的,可口可樂公司也沒有答應這一索賠數額。因此,高先生當庭撤訴,準備調整訴訟標的再次起訴。
高先生的代理人表示,如果在美國發生此事,賠償數額一定非常巨大,因此決不能將此事草草了結,一定會全力爭取勝訴,最大程度的維護高先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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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消費者向可口可樂索賠
以色列一名消費者向特拉維夫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控告可口可樂公司以色列分公司生產的芬達軟飲料含有可能致癌的物質,索賠4300萬美元。以色列分公司否認這一指控,聲明該公司產品完全達到有關規定,對人體健康沒有危害。報道說,一個名叫雅科夫·休里的以色列消費者已經通過律師向特拉維夫地方法院正式提出訴訟。休里指控以色列分公司誤導消費者,認為其生產的芬達飲品中苯甲酸鈉(防腐劑)可與維生素C發生反應,產生少量苯,而苯被認為是一種致癌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