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131202UAPRP8在1號店購買華為手機一部,購買7天之內,發現手機配件有質量問題,無法充電。于是1號店申請退貨或者換貨。結果1號店要求去華為售后做檢測。買家去了華為售后檢測確實配件問題,但無法出示檢測報告。于是當場致電1號店客服說明情況,1號店表示買家可以離開華為售后,由商家協商后給出處理。 結果商家協商了3天后才電話給出處理結果不給退換和處理。還要求買家再次自行去華為售后去處理有問題的商品。 對此投訴1號店商家。買家在1號店購買的商品規定的7天之內在出現質量問題,商家應該給與處理和退換,而不是應該一次又一次要求買家自己去售后跑來跑去。那作為經銷商就只負責賣貨,什么責任都不承擔了嗎?到現在1號店已經未取得買家同意,直接關閉了買家的投訴要求,對問題質量商品不予以處理。在處理過程中,1號店這種不負責怠慢的處理態度造成買家使用上不方便,以及去售后反復耽誤造成的損失要求1號店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