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459983613266856 為了不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我要投訴賣“康鷗”充電寶給我的淘寶網商家和“康鷗”充電寶的生產制造商,因被淘寶網商家有意拖延時間,超過了淘寶網15天維權期限的規定,在淘寶網已沒有任何入口可以向網站反應情況,所以求助于您們。 我在淘寶網一個叫“上海交易網:露露”(阿里旺旺用戶名)的一個叫“d[s61413795]”的店鋪買了一個“康鷗”10萬毫安充電寶上當受騙,商品ID:35308729763。訂單號:459983613266856,產品外觀印有“konou康鷗移動電源”。商家宣傳頁面網址: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5.0.0.jIbFOK&id=35308729763 我2013年11月18日在該商家以80元拍下的10萬毫安“康鷗”充電寶,這筆交易于11月23日確認收貨。簽收后就開始按店家所教的每次充電20小時以上進行激活,但經過幾天的激活測試時發現該產品與賣家的宣傳不符,經過三次完全充放電均未能對產品實現激活,該產品2.1A輸出端口的輸出達不到店家宣傳和產品標識上的額定輸出等嚴重的質量問題。經與店家聯系后店家說需經過八次激活才能正常工作。從12月7日至12月18日一直在與商家溝通我的操作情況并要求退貨或換貨,12月7日在已激活操作5次未果的情況下店家對我說“再激活3次,如果還不行的話可以退換貨”,當做完八次還未能將產品有效激活時,于2013年12月18日再次與店家溝通時被店家明確告知拒絕退換貨,但不說拒絕的原因。 我們消費者在無專業設備的情況下,又要按店家所說的對“康鷗”充電寶進行八次以上充放電激活,而每次又要求對充電寶充電20小時以上(也是店家要求的),然后對電量已耗盡的手機或平板電腦做完全充電是不可能在15天之內完成地。如要讓消費者在收貨后15天之對產品質量的認可,店家或廠方就應該在產品出廠或發貨前事先做好對產品中的電池進行有效激活。我覺得這是廠方的義務,如果廠方連產品中最主要的部件—電池都未能激活就出廠賣給了我們,把激活測試的事交給無相關專業知識的消費者去做,那他產品的總體性能在出廠檢驗時是怎么“合格”的就不得而知了。目前該充電寶的2.1安輸出端口只能對蘋果平板電腦充電4小時50分鐘,電腦從余電9%充至56%左右充電寶的電量就從100%全部耗盡至0。如果用蘋果原裝2.1安充電器,用時5小時可將平板電腦從余電9%充滿至100% 按照該店家宣傳頁面的內容并與其它店家品牌的充電寶進對比分析,同體積大小的充電寶,別人家的只能做到1萬~2萬毫安左右,這家卻瞎吹是12萬毫安和15萬毫安,這可能嗎?店家在11月18日原來網頁上宣傳的8萬毫安和10萬毫安的充電寶在不改變外部尺寸、體積重量、結構以及售價的情況下直接把宣傳頁上的8萬毫安改成了12萬毫安,10萬毫安直接修改成了15萬毫安,難道這樣的廣告宣傳不是在欺騙消費者嗎? 2013年11月18日在宣傳頁面上看到的“現在狂降促銷一天,2.5折促銷,8萬毫安僅售79元,10萬毫安僅售80元”難道兩款產品在容量相差2萬毫安的情況下充電寶的銷售價格卻只相差一元?以我看僅從電池成本上也不止是一元的差別,2萬毫安啊!可以再做一個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