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31日在京東商城搶購到榮耀3c手機一部,在10:07分40秒下單(標準搶購時間為10:08分),當時系統顯示為“有貨”,在我付完款后同樣顯示“有貨”,而10:30分再次登入商城查看訂單時顯示為“預購“。此時商品主頁顯示”搶購預訂成功的用戶將于一周內陸續發貨“,2014年1月1日時,商品主頁顯示”搶購預訂成功的用戶將于兩周內陸續發貨“,1月2日再次登入 商品主頁顯示”搶購預訂成功的用戶將于1月15日前陸續發貨“。在搶購活動開始前,京東商城一直用著”現貨銷售“的廣告。綜上,京東商城的行為嚴重欺騙了消費者,用虛假的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下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