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1月13日在上海環貿iapm商場的apple直營店購買一臺配備retina顯示屏的ipad mini一臺(PN:ME279CH/A,SN:DQTLL16UFCM8).在2014年2月10日晚要使用ipad,在按home鍵想點亮屏幕時就閃了下屏幕,然后屏幕再也不亮了.當即致電蘋果售后支持(有個案例編號:574169445),支持人員讓我按home鍵加電源鍵重啟,未能得到恢復.然后讓我連接電腦恢復ipad到出廠狀態,也不行,電話技術支持人員建議我拿ipad去授權維修點,并把蘇州(我是蘇州的)三家授權維修點的地址發給我了. 第二天2014年2月11日,我拿ipad拿到蘋果授權售后(蘇州嘉開瑞,干將東路店),售后說需要返廠檢測維修,需要兩周時間,我同意并且售后開具相應服務單. 在2014年2月20日中午接到蘇州嘉開瑞的電話,說我的iPad由于經過私自改裝蘋果公司拒絕保修,讓我取回機器。我下午去嘉開瑞取回機器,售后給了我一張抬頭是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的回單,上面在iPad經過擅自改裝的選項上打勾(具體見附件),拒絕保修。 我要投訴的是,iPad擅自改裝。我就想問問蘋果公司,iPad可以擅自改裝哪些東西。機器買來三個月不到,我買的是中國大陸的行貨,帶保修的,何來私自改裝。我的iPad也保養的非常好,沒有摔過,沒有劃痕,外觀沒問題的(見附件)。使用iPad的軟件也全是appstore下載的,沒有越獄,我每周都會在icloud上備份,這蘋果公司也能查到的吧。 蘋果公司給的維修回單,上面就手寫了一個序列號和一個打勾,那你說我私自改裝,那你給我個具體信息呢(具體改裝在哪),什么都沒有,檢測日期也沒有,檢測工程師簽名也沒有,蘋果公司的章也沒有,這就是一個國際大公司開出來的維修檢測單嗎? 作為一個喜愛蘋果公司產品的人真的很氣憤,我自己在用iPhone5,家還有個iPad2.這臺mini是蘋果剛推出來有賣的時候我特地預約并趕到上海去取機的,相應的郵件和火車票我都保留著。我家的iPad2買來幾年了都沒改裝過呢,怎么就能輪到這臺新的了。 我投訴的目的就是請蘋果公司給我維修好ipad,希望蘋果公司改進下檢測報告,別拿這種三無的檢測報告來糊弄消費者。中國也是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