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購買于2013年10月14日,因我買的手機是蘋果5S,在使用過程中,用了他人的賬號在蘋果商店免費下載東西,被他人(群共享賬號),被他人惡意鎖住手機,解鎖無門,多次聯系蘋果公司,蘋果公司可以解鎖,不過得提供發票和保卡和手機盒子,本人購機時因商家沒有開具發票給我,我只能再次聯系商家,在與商家的溝通后,商家愿意提供補開發票,補開發票后,再次聯系蘋果公司,蘋果400居然要我去派出所提供備案記錄!天大的笑話,我的手機是被他人惡意鎖定,在消費者的權益范圍內,只需要提供購機證明,蘋果公司應該配合消費者提供保修和技術支持!結果蘋果公司多次為難,蘋果公司的做法是不對的!只要商品具有發票就是屬于本人所有,蘋果公司無理取鬧!在這投訴,希望315能為消費者公正處理。 發票提供手機串碼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