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家的固定電話使用率低,向電信公司柳州分公司提出固定電話停機業務。由于固定電話登記的機主是父親名字,父親不方便到營業廳辦理停機,我帶著父親的身份證及本人身份證到電信公司辦理停機業務,被告知無法辦理,停機業務必須本人辦理,如若代辦業務需提供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我與父母不住在一起,戶口本無法證明親屬關系,將這一情況告訴營業員,營業員說可以到社區或公證處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問其原因,營業員告知是為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電信公司的電話、手機、寬帶業務開通續費都可以代理辦理且不需要提供親屬證明,就連電信公司的網上營業廳都能提供自助服務,唯獨停機業務非要本人來辦理,是何原因?辦理一個停機還要跑公證,是不是有點過火了?電信公司是給予客戶方便呢還是給客戶辦業務人為設置障礙?要求電信公司改善服務質量,給出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