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2月28號在魅族科技官網顯示有貨的情況下,下單購買一步魅族 MX2 Re TD白色版手機,并于28號晚上付款成功,3月1號魅族科技官網審核通過。官網在配送說明中明文寫道:確認收到您貨款的三個工作日內(如該貨品需延遲發貨將在銷售頁面予以說明)配送您購買的商品。但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魅族科技3個工作日內并沒有按時發貨,于是本人向魅族科技在線客服催促并求解釋,在線客服解釋說發貨高峰可能會延遲1-2個工作日發貨。本著不想多事的心態,打算再等2個工作日。但2個工作日之后魅族科技仍然沒有發貨,并于6號下午打電話告知我所買機型暫時沒貨,需等下一批手機。本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本人是在官網顯示有貨的情況下才下的單,并已付款成功,在要求我等待了多天之后告知我手機缺貨,魅族科技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于是要求魅族科技給與合理的解決辦法。 1、全額退款+200現金補償 或者2、3月12號之前發貨,并贈送贈品耳機; 或者3、更換售價為1599的白色聯通版手機MX3,我可以補他100差價 連續催促4天,魅族科技一直不給于答復。 另外,魅族科技官方微博“魅族科技”在2月27號發微博稱28號所賣手機“數量有限,售完即止”,但事實表明,魅族科技28號在備貨銷售完的情況之下,并沒有停止銷售,而是繼續顯示“有貨狀態”,允許顧客下單,并接受顧客的付款。 魅族科技存在涉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故此投訴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給與合理的解釋以及合理的解決辦法!